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3年7月31日
廣州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點工作實施方案(2013-2016年)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盡可能使居民享有同樣的權利,享受水平相當的基本公共服務。根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綱要(2009-2020年)》和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的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加快建設幸福廣州,特就2013-2016年我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點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民生為重,立足于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以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公共交通、社會保障、住房保障、人口和計生、就業服務、人居環境、公共安全等領域的重點工作為著力點,加大公共服務投入,創新體制機制、完善配套措施,促進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和群體之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機會均等;堅持重點突破、循序漸進;堅持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堅持先行先試、完善制度。
(三)總體目標。
到2016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適度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公共交通、社會保障、住房保障、就業服務、人居環境、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實現人人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基本公共服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二、基本公共服務重點領域
(一)公共教育。
大力推進學前教育。實施學前教育3年行動計劃,發展公辦幼兒園,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監督和扶持。2016年前市屬公辦幼兒園下放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到2016年,全市規范化幼兒園的比例達到75%以上,各區(縣級市)公辦幼兒園占比達35%以上,全部鎮均建有1所以上公辦中心幼兒園;學前3歲-5歲3年入園率達到96%以上,適齡殘疾兒童3年學前教育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和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全面實現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建立健全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實施“百校扶百校”行動計劃。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到2016年各區(縣級市)至少設立1所“四獨立”特殊教育學校。到2016年,公辦高中優質學位率95%以上,80%的區(縣級市)達到“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區”的創建目標。通過改建、擴建、新建、合并、聯合辦學等多種形式,優化普通高中學校布局,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進一步提高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加快職業教育發展。推動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創新,整合優化職業技術院校資源,加快推進廣州教育城建設,逐步實現職教園區內院校資源共享。到2016年,廣州教育城入駐3所高職院校、6所中職院校和4所技工院校;全市建成5所國家級、8-12所省級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廣州教育城指揮部辦公室、市教育局)
提高市屬高校辦學水平。堅持內涵發展,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推動培養引進高水平人才的“羊城學者”計劃。支持廣州地區高校協同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廣州醫科大學新造校區建設,爭取引進1至2所國際知名大學來廣州合作辦學。到2016年,努力建成2所綜合實力位居全國高校前列的地方教學研究型大學和2至3所國家示范(骨干)高等職業院校。(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二)就業服務。
完善城鄉一體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統一的基本覆蓋全市常住人口的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和服務質量評價體系。2013-2016年,年均開發2萬個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低收入和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城鎮年均新增就業人數24萬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到2016年,全市“充分就業社區”達標率達到70%以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開展“創業帶動就業”3年行動計劃,開辟創業綠色服務渠道,完善大學生申請自主創業的公共服務,在高校集中區域建設1至2個國家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2013-2016年,力爭有就業意愿的困難家庭廣州生源畢業生當年實現100%就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逐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建立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最低工資標準隨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變化適時合理調整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到201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9萬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5萬元,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縮小至2.1∶1左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
(三)社會保障。
推進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完善社會保險市級統籌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一體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到2014年,基本形成城鄉統籌、標準規范的養老保險體系。逐步提高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加快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拓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到2015年,市、區(縣級市)和1萬名老人以上的街鎮各建有一個綜合性居家養老服務示范中心;每個街鎮有一所日間托老機構。對經濟困難且需要照料的本市戶籍老人提供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直接享受社區養老服務的老人占全市老人總數的6%以上。制定養老服務機構設施用地布局規劃。大力扶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推進市第二老人院和5個區(縣級市)公辦養老機構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區(縣級市)擴建公辦養老機構。到2016年,全市養老床位數達到5.8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40張。(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構建全覆蓋的社會救助和福利體系。完善城鄉一體化的醫療救助體系,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商業醫療保險參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機制。進一步擴大資助參保范圍,將特殊困難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納入資助參保范圍。到2016年,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報銷比例平均提高到95%,年度報銷限額提高到20萬元(含慈善醫療和臨時救助)。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生活保障水平,到2016年,基本實現低保標準城鄉一體化。(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完善醫療保障制度。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率到2016年均達到98%以上。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籌資機制,到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平均支付比例分別達到80%、75%、75%左右。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推進參保人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機制,2015年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內和省內大中城市的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初步實現跨省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強化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加強“五個一”工程建設,完善街道“一隊三中心”的運作機制,2015年前,全面建成廣州市鎮一級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提升其對家庭、青少年、老年人等重點群體的服務能力。加強社區居委會民主建設,推進社區居委會直選工作,完善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議事協商、居務公開和事務聽證等制度。倡導和支持志愿服務和鄰里互助服務。開展幸福社區創建活動,進一步完善社區服務站建設。(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四)醫療衛生服務。
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快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疾病防控、職業衛生、婦幼保健、衛生監督、急救醫療、采供血和健康教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促進工程。到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50元以上;戶籍居民平均期望壽命超過80歲。(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提升基層醫療服務水平。推行居民健康責任醫師團隊網格化管理,按每3萬至10萬居民或街道所轄范圍規劃設置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構建15分鐘社區衛生服務圈。建立基層醫療機構與大醫院聯動服務機制,探索“社區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到2016年,100%的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建設達標;每千人病床數達到5張,每萬人全科醫師數達到2人以上;基層醫療機構診療人次占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例不低于5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創新醫藥衛生體制機制。堅持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實施廣州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施布局規劃,鞏固、優化、提升中心城區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優先向兩個新城區、三個城市副中心配置,到2016年,各區(縣級市)有1所以上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不斷鞏固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政府開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積極穩妥開展公立醫院改革。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牽頭單位:市醫改辦)
(五)人口和計生。
創新人口服務管理。采取綜合性政策措施,實現人口規模適度、結構優化、布局合理,逐步形成人口與資金等生產要素同向流動的機制。在就業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社保制度和醫療衛生制度等方面逐步實行城鄉居民享受平等、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務。完善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促進人口由農村向中心鎮集中。進一步將流動人口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范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加強人口計生服務管理。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人口計生服務體系。制定和完善城鄉一體的失獨家庭社會保障制度。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健全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服務機制。(牽頭單位:市人口計生局)
(六)住房保障。
建立健全以租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建立健全以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重點保障對象,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供給主體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堅持“輪候解決,困難優先”,新增雙特困戶“發現1戶、解決1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性住房輪候時間不超過5年。建立住房保障收入線準入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到2015年,住房保障收入線準入標準不低于我市城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13-2015年,共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5萬套(戶),住房類型以公共租賃房為主。(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辦)
加大農村房屋改造力度。建立對我市農村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房屋改造的長效扶助機制。逐步改造我市2012年普查在冊的低保低收入農民唯一居住和生活的泥磚房和危房。其中,2013年完成1萬戶改造任務,建設規劃科學、設施配套、安全抗震、環保節能、生態宜居的嶺南特色新民居。(牽頭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市農業局)
改善異地務工人員居住條件。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用人單位負責,多渠道、多元化解決異地務工人員住房問題。采取政府直接建設、企業自建、引導扶持社會資本建設、引導村(居)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等形式建設異地務工人員公寓。(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辦)
(七)公共文化體育。
完善文化設施體系。規劃新建一批代表廣州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設施,形成富有廣州特質的城市文化標識。進一步挖掘南越王宮博物館、五羊雕像、鎮海樓、陳家祠、南粵先賢館、琶洲塔和省博物館、廣州塔、廣州大劇院、廣州新圖書館等標志性設施文化內涵,完善周邊配套,推動功能延伸。推進廣州博物館、廣州美術館、廣州文化館和廣州科技館建設。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和基層文化設施全覆蓋工程,完善各區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文化室(農家書屋、綠色網園)、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或民俗博物館、傳習所)和文化廣場體系。(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實施“一區一品牌”、“一街一品牌”、“一社區(村)一特色”文化服務品牌戰略。扶持粵劇、廣東音樂、廣彩、廣繡、廣雕等本地傳統文藝及手工藝發展,進一步挖掘嶺南建筑、園林、繪畫、戲劇、音樂、飲食等豐富內涵。以大型公共文化設施為骨干,以社區和鄉鎮文化設施為基礎,改善、提升公共文化基礎設施條件和服務水準,鞏固城市“十分鐘文化圈”、農村“十里文化圈”成果。(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多樣、遍布城鄉、方便快捷的基層體育設施。進一步完善學校體育設施對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廣泛開展群眾體育活動,繼續辦好廣州國際龍舟邀請賽、橫渡珠江、全民健身日等大型傳統群體活動。繼續實施“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到2016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口比例保持在50%以上。(牽頭單位:市體育局)
(八)公共交通。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施軌道交通與公交、出租車交通銜接工程,完善以客運樞紐、換乘樞紐為節點,軌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為骨干,常規公交為基礎,出租車及水上巴士為補充的公共交通體系。推進地鐵六號線、七號線、九號線及新一輪地鐵線路等項目建設。以羊城通系統平臺為基礎,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交通服務一卡通。加強道路資源配置,實施精細化管理,提高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到2016年,爭取開通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里程超過500公里,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的比例達到70%。(牽頭單位:市交委、發展改革委、建委)
完善城鄉一體化道路網絡和客運服務。重點加快北部和東部交通網絡建設,推進中心城區到從化、增城軌道交通的建設,構建連接城鄉的現代化交通網絡,擴大市域1小時道路交通圈覆蓋范圍。以中心鎮為重點,推進公路主干道市政化改造。2015年前完成花都區梯面鎮所轄行政村、從化市和增城市行政村約1000公里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加快公交服務向農村地區延伸覆蓋,到2014年,初步建立相對完整的農村客運網絡體系。(牽頭單位:市交委、發展改革委、建委)
(九)人居環境。
加大固體廢棄物處理力度。推行城市固體廢棄物源頭減量化和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城市固體廢棄物管理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健全餐廚垃圾、過期食品和食品廢棄物、建筑廢棄物、污泥、園林綠化廢棄物、醫療垃圾、電子電氣廢棄物等危險廢物的源頭監管和處置利用體系。統籌城鄉垃圾分類處理,實現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實現城鄉垃圾處理服務一體化。到2015年,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率達到90%,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以上,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0%以上,再生資源回收率達70%。(牽頭單位:市城管委、經貿委、環保局)
強化空氣污染治理。組織實施《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持續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重點加強工業企業廢氣污染防治,大力推進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綜合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力爭2016年前推廣使用國Ⅴ(粵Ⅴ)標準車用燃油,提前實施國Ⅴ機動車排放標準。加強飲食服務業污染和揚塵污染防治,開展石化、化工、涂料制造、橡膠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印刷、表面涂裝(含汽車制造)、電子產品制造、集裝箱制造、服裝干洗、建筑裝修材料等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完善與珠三角城市群空氣污染聯防聯治工作機制。加強PM2.5監測,到2016年,PM2.5年平均濃度比2010年下降7%。(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污水處理,推進河涌綜合整治,加快人工蓄水湖、市民沙灘游泳場等重點工程建設。依法控制污水排放,建立健全珠江水系污染治理聯防聯治機制,全面提升水環境質量。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節水型社會。到2015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推進生態示范區建設。打造海珠生態城等具有嶺南特色的生態城市示范區和建設花城、綠城、水城的樣板區。按照“三線下地、雨污分流、完善配套、外墻整飾、綠化美化、規范管理”原則,加快老城區社區環境綜合整治。優化城市園林體系,構建具有嶺南特色的城市生態園林體系。到2016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1.5%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6.5平方米。(牽頭單位:市林業和園林局)
(十)公共安全。
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快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司法所、調解室、法律援助站、派出所、警務室等基礎建設。運用先進通訊技術和網絡系統,全面構建城鄉公共安全綜合防控網絡。推進“視頻監管一網控”,公安機關掌握的視頻探頭完好率95%以上,社會自建視頻探頭完好率90%以上。規范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和多發性犯罪,萬人治安和刑事警情數下降,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
加快“食得放心”城市監管體系建設。強化農產品源頭監管,到2016年,建成食品檢驗監測、食品安全信用監管、主要食用農產品全流程信息化溯源監管等3個平臺,完善食品供應保障和食品安全監管、風險監測、責任、標準、制度、行政執法、社會監督等8大體系。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到2016年,食品生產企業抽檢覆蓋率100%、不合格食品處理執行率100%。(牽頭單位:市食安辦)
三、保障機制
(一)探索財政管理改革。
繼續構建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的財政投入及保障機制,促進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區域均衡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轉移支付機制的作用,逐步縮小區域間財力和公務人員收入差距。進行財政轉移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規范轉移支付管理,提升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大對農村公共服務支持力度,以保潔、治安為重點,提高地方公共財政對行政村補助水平。(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深化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體制改革,增強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促進城鄉社會事業發展。創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投資體制,通過代建制、承包制、訂購制等途徑,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質量和效率。擴大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的范圍。(牽頭單位:市編辦、法制辦、發展改革委)
(三)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改革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增強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轉變事業單位管理方式,下放事業單位具體事務管理權限。創新事業單位運行機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調整事業單位經費供養方式,變“以錢養人、養機構”為“以錢養事”,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委托、服務承包等多種方式支持事業單位發展,使事業單位成為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牽頭單位:市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建立多元化供給機制。
積極探索公共服務多樣化供給形式,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直接舉辦公益類事業。發展和規范行業協會、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各類基金會,強化樞紐型社會組織的重要作用。通過招標采購、合約出租、特許經營、政府參股等形式,將原由政府承擔的部分公共職能交由市場主體行使。放寬基本公共服務投資的準入限制,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建立公眾參與、專家咨詢、政府決策三者相結合的決策機制,逐步建立行政承諾制度、聽證制度、信息查詢咨詢制度等。(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五)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績效考評。
推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實施過程綜合績效管理,綜合考評基本公共服務投入產出效果,構建以基本公共服務為導向的政績考核體系。堅持以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積極引入外部評價機制,建立政府、中介機構、公眾(媒體)等協調互補的考評機制,保障公眾參與,促進績效考評的民主化和公正性,不斷提高考評結果的公信力。(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3年8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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