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辦園大班生新學期免交保教費
●從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免除全省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在讀大班以及混齡班5歲以上兒童)的保育教育費。
●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執行,伙食費、住宿費及經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仍按相關規定收取。
●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8月30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廣東省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政策有關問題解答》(以下簡稱《政策解答》)。《政策解答》透露,從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免除全省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在讀大班以及混齡班5歲以上兒童)的保育教育費。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伙食費與住宿費仍依規收取
《政策解答》透露,免保育教育費政策覆蓋所有幼兒園大班適齡兒童,既包括公辦幼兒園,也包括民辦幼兒園,既包括城市幼兒園,也包括鄉村幼兒園。學前教育法第83條規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附設的幼兒班等學前教育機構都屬于學前教育范圍,因此,免費范圍應當包括小學附設班、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
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執行(不含伙食費、住宿費及經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伙食費、住宿費及經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仍按相關規定收取。
民辦幼兒園免除標準與公辦幼兒園是否有差異?對此,《政策解答》明確,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例如,某民辦幼兒園的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是每人每月800元,所在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是每人每月500元。政策實施后,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大班兒童不需再交保育教育費;在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大班兒童,相應按照500元標準減免保育教育費,只需交差額部分(300元)。
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按照幼兒園隸屬關系等,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綜合考慮免保育教育費在園兒童人數、所在地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等實際情況補助幼兒園。
小班、中班執行現行收費政策
幼兒園小班、中班收費政策是否有所變化?對此,《政策解答》明確,現行的學前教育收費政策(小班、中班)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解答》還明確,引導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根據實際辦園成本、市場供需等因素,合理確定調價頻率、幅度,遏制過高收費。民辦幼兒園收費應全部繳入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銀行賬戶,統一管理。有關部門加大對收費專項檢查力度,防止以各種名義亂收費。免保育教育費財政補助資金用于保障幼兒園正常運作所需的保育教育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
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在國家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廣東省繼續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從2011年起,廣東省對在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公辦性質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幼兒班就讀的3—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進行資助,目前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據悉,廣東省從2019年起建立學前教育生均經費撥款制度,對公辦幼兒園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給予經費補助。目前生均撥款標準為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實施免保育教育費后,幼兒園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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