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5-0392
二、項目名稱:市屬高職院校2025年教學儀器設備帶量集中采購項目(四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成都天眾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成都高新區天仁路 259 號1棟8層816號
法定代表人:宋凌燕
被投訴人1:廣州職業技術大學(原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番禺沙灣鎮市良路1342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445號
相關供應商:北京中裔嘉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北京中裔公司)
地址:北京市懷柔區廟城鎮鄭重莊村 634號4幢 1079 室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6月27日
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中標供應商所投產品立式冰箱、控制用計算機及控制用計算機2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問題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關于投訴事項: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二)關于投訴請求:本機關已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相關投訴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本機關在本項目投訴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向相關單位調查的程序,調查耗時共計14個工作日,該調查期間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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