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440100-202009-104940-0016
二、項目名稱:廣州美術館密集架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常州軒江文保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鐘樓區(qū)五星街道長江中路285號
被投訴人 1: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地址:廣州大學城內環(huán)東星運路 1 號
被投訴人 2:廣東重工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qū)攬月路 101號A座7層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評審專家針對投標文件里對應技術評審表和商務評審表的內容進行打分,投標文件中的技術參數(shù)只達到了技術評分標準,并無驗證是否真正符合達到招標文件要求,不符合規(guī)定。其中多項技術評分為主觀分,存在不公平性。2.結果公告期限一個工作日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3.本項目有質疑投訴,應當暫停簽訂合同。4.投訴人僅郵件收到質疑回復,未收到任何紙質回復及電話回復。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guī)定,投訴事項均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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